家长监护服务说明

"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"是一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指导,企业共同发起并参与实施, 旨在加强 家长对未成年人参与的监护,引导未成年人健康、绿色参与,和谐家庭关系的社会性公益行动。 提供了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,一种家长实 施监控的渠道,使家长纠正部分未成年子女沉迷网络的行为成为可能。

公司名称:大连比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
公司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A425房间工位号51

随着网络在青少年中的普及,未成年人接触已经成为普遍现象。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,在政府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的前提下, 家长也应当加强监护引导。为此,我们为未成年人参与提供以下意见: 主动控制网络时间。网络只是学习、生活的调剂,要积极参与线下的各类活动,并让父母了解自己在中的行为和体验。 不参与可能耗费较多时间的网络设置。在校学生每周上网不超过2小时,每月在网络中的花费不超过10元。 不要将网络当作精神寄托。尤其在现实生活中遇到压力和挫折时,应多与家人朋友交流倾诉,不要只依靠网络来缓解压力。 养成积极健康的网络心态。克服攀比、炫耀、仇恨和报复等心理,避免形成欺凌弱小、抢劫他人等不良网络行为习惯。 注意保护个人信息。包括个人家庭、朋友身份信息,家庭、学校、单位地址,电话号码等,防范网络陷阱和网络犯罪。

具体实施细则如下:

一、申请条件

1、申请人需为被监护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;

2、申请人的被监护人年龄小于18周岁;

3、申请人需为大陆公民,不含港、澳、台人士。

二、申请需要提交材料:

1、未成年人用户家长监控服务申请书、授权书并手工签字
   (需下载,填写并打印,签字); 【点击下载】

2、监护人信息表(包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); 【点击下载】

3、被监护人信息表(包含被监护人所玩网络相关信息及身份证明复印件); 【点击下载】

4、申请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证明文件(户口簿或有关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);

5、申请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证明文件(户口簿或有关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)

三、申请限制措施

1、根据监护人意愿屏蔽被监护未成年人相关网络登录

2、根据监护人意愿,在被监护未成年人登录指定网络时,邮件通知监护人。

四、申请流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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